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張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區住建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設法治政府,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等規定,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指南。本指南同時明確了相關網站的維護責任與機制。
一、 主動公開信息
(一)公開范圍
區住建局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本局編制的《張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張店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zhangdian.gov.cn)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區住建局辦公室(地址:張店區XXXXXXXX)進行現場查閱。
(二)公開內容
主要包括機構職能、政策法規、規劃計劃、業務工作、統計數據、財政信息、人事信息、應急管理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重點公開住房保障、城鄉建設、工程建設、房地產市場管理、建筑市場監管、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村鎮建設、物業管理、人民防空等相關信息。
(三)公開形式
主要通過張店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zhangdian.gov.cn)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或區住建局子站進行公開。根據信息內容和特點,輔以新聞發布會、政府公報、政務新媒體(如官方微信公眾號)、公告欄、電子顯示屏以及報紙、廣播、電視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
二、 依申請公開信息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區住建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
區住建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張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張店區XXXXXXXX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533-XXXXXXX
郵政編碼:255000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本郵箱僅用于接收信息公開申請,不受理其他業務咨詢)
(二)申請提出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填寫《張店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張店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內容描述;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三)申請處理
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和初步審查。對符合要求的申請,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將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期限內。
三、 網站維護與管理
為確保信息公開渠道的暢通、準確與安全,區住建局對負責的信息公開網站及相關欄目進行常態化維護。
(一)維護責任主體
區住建局辦公室是局門戶網站及信息公開欄目的日常維護責任主體,負責信息的審核、發布、更新、備份以及技術保障的協調工作。各業務科室負責提供職責范圍內需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并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
(二)維護內容與周期
(三)問題反饋與應急處置
公眾在訪問網站或使用信息公開服務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可通過網站公布的“聯系我們”方式或直接撥打維護電話進行反饋。遇到網站突發故障或安全事件,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協調技術力量進行處置,并通過其他渠道(如政務新媒體)及時發布公告。
四、 監督與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區住建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區住建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五、 其他說明
本指南將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適時更新。解釋權歸張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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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3-06 02:48:12